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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星体育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三年第二十期)

添加时间:2023-10-08 22:15:11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前三季度(统计区间为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9月21日)受理的全市大型商超类及汽车4S店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2023年前三季度共受理全市大型商场、超市消费投诉479起,其中和解449起,处理成功率为94%;共受理全市汽车4S店消费投诉176起, 其中和解176起,处理成功率为100%。

  前三季度共受理全市大型商场、超市投诉479起,涉及的投诉类别主要是三个方面:服装鞋帽、食品和家用电器等三个方面。其中服装鞋帽类投诉主要反映商品存在质量瑕疵以及尺码偏差引起的商品退换争议问题;商家发布的广告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E星体育促销商品附赠的礼品未按规定发放,商家不履行承诺或拒绝退换货等问题。食品类投诉主要涉及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商家实际售卖价格与标价不符;其次是食品存在变质、超保等问题;再次是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问题,普遍反映食品中吃到异物,建议商家加强日常自查,过期商品及时下架,避免消费者买到过期商品引起纠纷。家用电器主要涉及商品质量不过关,商家未履行三包承诺,以及维修效果不满意等问题。

  前三季度共受理全市4S店投诉176起,根据从基层所处理4S店汽车投诉了解到的情况,该类投诉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是新车质量问题,如汽车仪表盘显示故障、发动机故障灯亮、天窗漏水,后备箱无法打开等;二是车辆质保期内故障的维修争议问题;三是经多次维修故障仍未排除,维修效果达不到消费者的要求;四是商家不兑现承诺,如贷款押金未退还,预付购车定金未退等问题;五是4S店售后服务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服务态度有待进一步改善。

  说明:1.上述为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诸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市各镇乡(街道)受理的消费投诉数据,不包括消费者向企业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投诉;2.上述公示数据不得用作广告宣传,不得作为消费满意度等相关排名的唯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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